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2年侵上訴字第6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3月27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102年度侵上訴字第66號上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熊錦章選任辯護人蔡碧仲律師
陳偉仁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被告妨害性自主案件,不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0年度侵訴字第54號中華民國101年12月13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3月27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高明發
法官林逸梅法官夏金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謝文心中華民國10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