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司票字第390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4月23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票字第3902號聲請人乙○○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甲○○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確認債務人之姓名為 陳雅姍 或甲○○。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8年4月23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林夢雯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中華民國98年4月23日
書記官吳克雯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司票字第390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4月23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票字第3902號聲請人乙○○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甲○○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確認債務人之姓名為 陳雅姍 或甲○○。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8年4月23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林夢雯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中華民國98年4月23日
書記官吳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