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易字第156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2月09日
裁判案由:毀損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易字第1566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明聰上列被告因毀損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2月9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陳振謙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儷瓊中華民國107年2月9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易字第156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2月09日
裁判案由:毀損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易字第1566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明聰上列被告因毀損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2月9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陳振謙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儷瓊中華民國10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