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易字第56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7月09日
裁判案由:侵占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3年度易字第567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周雨霖選任辯護人陳盈壽律師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7月9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黃家慧
法官黃齡玉法官柯志民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賴恩慧中華民國103年7月9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易字第56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7月09日
裁判案由:侵占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3年度易字第567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周雨霖選任辯護人陳盈壽律師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7月9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黃家慧
法官黃齡玉法官柯志民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賴恩慧中華民國10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