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238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238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3月19日

裁判案由:履行契約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2389號反訴原告 梁文雄 反訴被告 賴隆合 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反訴部分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3年3月19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張茹棻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3月19日
書記官吳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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