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聲請人代理人 郭岱矗
相 對 人 乙○○
相對人代理人 簡銀燦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 司鳳 保險小調字第8號損害賠償調解事件
於中華民國98年7月29日下午3時55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爭議,
出席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記官 曾秀鳳
調解委員 高重雄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郭岱矗 到
相對人代理人 簡銀燦 到
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意給付聲請人新臺幣肆萬元(當場現金給付完畢經
相對人代理人收受無訛)。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權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如下:
調解 委員 高重雄
中 華 民 國 98 年 7 月 29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曾秀鳳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7 月 29 日
書 記 官 曾秀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