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9年度上訴字第238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9年上訴字第238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1月26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業會計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9年度上訴字第2368號上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詹吉忠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十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月26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王增瑜
法官曾佩琦法官廖柏基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妙瑋中華民國100年1月26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