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809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除字第80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6月1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2年度除字第809號聲請人 胡漢臣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5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5月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6月1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林瑋桓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2年6月16日
書記官陳玉鈴附表:112年度除字第80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0-145002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0-130003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0-134004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0-192005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196006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1108007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1432008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1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