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催字第147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1月04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催字第1474號聲請人甲○○
之二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
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更正附表中股票張數之記載(應為一張)。中華民國96年1月4日
民事庭法官卓立婷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1月4日
書記官陳坤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催字第147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1月04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催字第1474號聲請人甲○○
之二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
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更正附表中股票張數之記載(應為一張)。中華民國96年1月4日
民事庭法官卓立婷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1月4日
書記官陳坤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