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聲字第201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6月19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聲字第2016號聲請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羅秀娟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2年度執聲字第94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羅秀娟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羅秀娟因犯詐欺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經受刑人聲請,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
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經查,本件受刑人羅秀娟因犯詐欺案件,經附表所示之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在案。茲聲請人經受刑人之請求,向本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後認聲請為正當,並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又刑法第50條固業經修正而於民國102年1月23日公布,於同年月25日施行,然查受刑人如附表所示各犯行經量處之刑,並無該條第1項但書所定不得併合處罰之情形,而純屬有關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之適用,無論依修正前、後之規定,既均應定其應執行之刑,即無有利或不利可言,復別無其他應綜合比較之情形,參照最高法院97年度第2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之意旨,自無庸為新、舊法之比較,附此敘明。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6月19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許婉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周瑋芷中華民國102年6月19日附表┌────────┬───────────┬───────────┬────────────┐│編號│一│二│三│├────────┼───────────┼───────────┼────────────┤│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1月5日│99年1月8日│99年1月8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備註│附表編號一至五十九所示之罪,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確定。│└────────┴────────────────────────────────────┘┌────────┬───────────┬───────────┬────────────┐│編號│四│五│六│├────────┼───────────┼───────────┼────────────┤│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1月8日│99年1月8日│99年1月6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編號│七│八│九│├────────┼───────────┼───────────┼────────────┤│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1月6日│99年1月6日│99年1月7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編號│十│十一│十二│├────────┼───────────┼───────────┼────────────┤│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1月7日│99年1月6日│99年1月9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編號│十三│十四│十五│├────────┼───────────┼───────────┼────────────┤│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1月31日│99年1月31日│99年1月12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編號│十六│十七│十八│├────────┼───────────┼───────────┼────────────┤│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1月12日│99年1月12日│99年1月12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編號│十九│二十│二十一│├────────┼───────────┼───────────┼────────────┤│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1月12日│99年1月12日│99年1月12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編號│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1月12日│99年1月12日│99年1月13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編號│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2月1日│99年2月2日│99年2月2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編號│二十八│二十九│三十│├────────┼───────────┼───────────┼────────────┤│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2月3日│99年1月20日│99年1月20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編號│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1月21日│99年1月21日│99年1月22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編號│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2月1日│99年1月29日│99年1月29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編號│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1月29日│99年1月30日│99年1月30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編號│四十│四十一│四十二│├────────┼───────────┼───────────┼────────────┤│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1月29日│99年1月29日│99年1月29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編號│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1月29日│99年1月29日│99年1月29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編號│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1月29日│99年1月29日│99年1月7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編號│四十九│五十│五十一│├────────┼───────────┼───────────┼────────────┤│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1月2日│99年1月29日│99年1月30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編號│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1月30日│99年2月5日│99年2月5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編號│五十五│五十六│五十七│├────────┼───────────┼───────────┼────────────┤│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2月3日│99年2月4日│99年2月3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編號│五十八│五十九│六十│├────────┼───────────┼───────────┼────────────┤│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算1日│算1日│日│├────────┼───────────┼───────────┼────────────┤│犯罪日期│98年12月14日至98年12月│98年12月15日至98年12月│99年7月2日│││15日│16日││├──┬─────┼───────────┼───────────┼────────────┤│偵│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99年度偵字第8137號│101年度偵字第5689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101年度易字第537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2年1月30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99年度上易字第1633號│101年度易字第537號││決├─────┼───────────┼───────────┼────────────┤││確定日期│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3日│102年3月4日│├──┴─────┼───────────┴───────────┼────────────┤│備註││附表編號六十至六十二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1年度易││││字第537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確││││定。│└────────┴───────────────────────┴────────────┘┌────────┬───────────┬───────────┐│編號│六十一│六十二│├────────┼───────────┼───────────┤│罪名│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算1日│├────────┼───────────┼───────────┤│犯罪日期│99年12月6日│100年2月21日│├──┬─────┼───────────┼───────────┤│偵│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查│案號│101年度偵字第5689號│101年度偵字第5689號│├──┼─────┼───────────┼───────────┤│最│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1年度易字第537號│101年度易字第537號││實├─────┼───────────┼───────────┤│審│判決日期│102年1月30日│102年1月30日│├──┼─────┼───────────┼───────────┤│確│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1年度易字第537號│101年度易字第537號││決├─────┼───────────┼───────────┤││確定日期│102年3月4日│10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