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46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146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28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1469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長益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被告偽造之簽名枚數及於通知單之何聯偽造簽名,尚有不明,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8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蘇雅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8日
書記官吳芳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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