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5年審易字第3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0月18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審易字第308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賴淑芬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5年10月18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黃益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莊惠雯中華民國105年10月18日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5年審易字第3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0月18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審易字第308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賴淑芬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5年10月18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黃益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莊惠雯中華民國10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