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98年度司鳳簡調字第102號民事其他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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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貫聯興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聲請人代理人 丙○○
相 對 人 華衛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 司鳳 簡調字第102號給付貨款調解事件
於中華民國98年9月28日下午3時10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爭議,
出席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記官 曾秀鳳
調解委員 洪慶同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 理 人 丙○○ 到
相對人法定代理人 乙○○ 到
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壹拾肆萬伍仟零貳拾陸
元,給付方法:於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日給付壹萬伍仟零貳
拾陸元,餘款壹拾參萬元於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日起每月二
十日各給付壹萬元至全部清償為止,如有一期未給付,尚未
到期部分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權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如下:
調 解 委 員 洪慶同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28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曾秀鳳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28 日
書記官 曾秀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