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98年度司鳳簡調字第102號民事其他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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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貫聯興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聲請人代理人 丙○○
  相 對 人 華衛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 司鳳 簡調字第102號給付貨款調解事件
於中華民國98年9月28日下午3時10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爭議,
出席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記官 曾秀鳳
   調解委員 洪慶同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 理 人 丙○○ 到
相對人法定代理人 乙○○ 到
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壹拾肆萬伍仟零貳拾陸
  元,給付方法:於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日給付壹萬伍仟零貳
  拾陸元,餘款壹拾參萬元於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日起每月二
  十日各給付壹萬元至全部清償為止,如有一期未給付,尚未
  到期部分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權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如下:
           調 解 委 員 洪慶同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28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曾秀鳳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28  日
              書記官 曾秀鳳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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