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易字第1901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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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易字第1901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1月23日
裁判案由:妨害名譽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3年度易字第1901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詹璻萍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3年度偵字第526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詹璻萍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
一、詹璻萍(網路暱稱: 咪咪 )為Facebook社群網站(下稱臉書)之「SuperLintendo-JeremyLin 林書豪 之隨心所欲分享版」(下稱「隨心所欲分享版」)之社團管理員,潘 郁蓁 (臉書帳號名稱原為AlinaJackson)為該社團成員。緣詹璻萍於民國102年2月間,在該社團發起團購林書豪「NIKELINSANITY」T恤, 潘郁蓁 即向詹璻萍訂購上開T恤1件(白色S號),並匯款新臺幣(下同)1100元予詹璻萍,嗣因詹璻萍與潘郁蓁就代購上開T恤是否提供費用明細及退款等事宜發生糾紛,詹璻萍便自102年3月15日下午5時許,以「TsuiPingMichelleChan」之臉書帳號名稱,將其與潘郁蓁間在臉書網站之私人訊息內容公開在「隨心所欲分享版」上,經該社團成員及網友回應,已有多數人知悉社團成員潘郁蓁因團購上開T恤事宜與詹璻萍發生爭執。詎詹璻萍明知其在上開「隨心所欲分享版」上之貼文內容,得以使不特定或特定之多數人共見共聞,仍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在其位於臺中市○○區○○里○○路○○巷○○○○號住處上網,接續為下列侵害潘郁蓁名譽之行為:
(一)於102年3月17日下午3時5分,在該「隨心所欲分享版」上發表:「剛剛發生了一件大事, 咪心 大悅 ,決定放過這臭BIAOZI,晚上就將她的款項退回,這件事就先告一個段落囉…」等語,而以「臭BIAOZI」影射意指潘郁蓁係「臭婊子」之方式,公然侮辱潘郁蓁,足以貶損潘郁蓁之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
(二)復接續於102年3月18日下午6時59分(起訴書只記載102年3月18日,本院依詹璻萍提出之網頁資料認定詳細時間如上,見他字第5934號卷第15頁),在該「隨心所欲分享版」上發表:
「咪咪公告:3/18已經NTD1100-15=NTD1085金額到AlinaJackson潘郁蓁指定互(應為戶之誤寫)名 呂雅琳 帳號內,附上收據證明,因上週末咪咪已將那BIAOZI帳號封鎖起來,實在是不想再被搔(應為騷之誤寫)擾,但我保證那BIAOZI應該會用假帳號來社團看,所以就把收據PO在這邊囉。」等語,而接續以「BIAOZI」影射意指潘郁蓁係「婊子」之方式,公然侮辱潘郁蓁,足以貶損潘郁蓁之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嗣因潘郁蓁知悉上情後報警處理,始為警查悉上情。
二、案經潘郁蓁訴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報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呈請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核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壹、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至第159條之4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同法第159條之5定有明文。查檢察官及被告詹璻萍對於下列本院所引用之供述證據之證據能力,均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本院審酌該等供述證據作成時之情況,並無不法取證情事,作為證據,應無不當,依前開說明,該等供述證據均有其證據能力,自得為證據。
貳、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一、訊據被告固對其於如犯罪事實欄一(一)、一(二)所示時間,在上開「隨心所欲分享版」上張貼發表前揭內容文字之事實,坦白承認,然矢口否認有何妨害名譽之犯行,辯稱:當時上開內容會提到「BIAOZI」的原因,是其覺得告訴人很可憐,就像苦情的 包子 ,好像皺著臉,一直來跟其要錢(指告訴人要求退款),這是其個人用自己的想像力,覺得告訴人就是很苦情,一直苦苦哀求,向其要這筆錢,當時只有1位網友在質疑「BIAOZI」是婊子,但其與另位網友 林慧 立刻回答是指大陸拼音ABC腔「包子」之意,不是指婊子。且其以「biaozi(漢語拼音)」分別至網路中文譯音轉換系統查詢,「biao」、「zi」各查無資料,惟如加上注音符號的聲調即一聲、二聲、三聲、四聲,則「biao」、「zi」各有「標」等39個字、「資」等75個字,如何去拼湊成婊子?而其於本案第一次偵查庭開庭時,檢察官也說包子看起來很可愛,每一個人對於包子的用語都有不一樣的感受,其沒有蓄意侮辱告訴人云云。惟查: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證人即告訴人潘郁蓁迭於警詢、偵查中及本院審理時指訴綦詳(警卷第1-5頁、他4985號卷第14頁、本院卷第106-112頁),並有告訴人及被告提出之網頁貼文列印資料附卷可稽(見警卷第12-33頁、他4985號卷第21-37、48-56頁、他7695號卷第4-20頁、他5934號卷第9-33頁),而上開網頁列印資料自102年3月16日起至同年月18日止之貼文內容業經本院節錄如附表所示(貼文時間以告訴人提出之網頁貼文列印資料為主)。
(二)被告雖否認其所為上開貼文中之「BIAOZI」不是指「婊子」一詞,辯稱是大陸拼音「包子」之意,惟告訴人上網使用簡體字網頁之漢字拼音查詢網輸入「婊子」查詢結果,「婊子」之漢語拼音確實為「biaozi」等情,有該拼音字詞網頁查詢資料1紙在卷可憑(他4985號卷第57頁),此與被告於上開貼文中使用之「BIAOZI」,二者字母完全相同,足徵告訴人指證被告上網貼文「臭BIAOZI」、「BIAOZI」,實係影射辱罵告訴人係「臭婊子」、「婊子」等情,應屬有據。被告雖辯稱其上網在教育部終身教育司-中文譯音轉換系統,分別以「biao」、「zi」查詢後,「biao」有「標」等39個字、「zi」有「資」等75個字云云,並提出該查詢網頁列印資料1紙附卷可參(見本院卷第29頁)。惟被告使用「BIA
OZI」究係意指何者,應從被告貼文後在上開「隨心所欲分享版」之回應串中加以探求之。而被告於本院審理過程中復具狀陳稱:「本人詹璻萍不管在台灣或在國外求學學到的婊子英文為BITCH/WHORE/PROSITUTE」等語(見本院卷第28頁),依此對照如附表所示之貼文回應串內容可知,被告與告訴人就代購上開T恤退款事宜發生糾紛時,即有知情之受被告委託在美國代購商品之網友AngelusChang( 粉圓哥 )因此不滿告訴人,於102年3月16日16時39分上網與被告對話時,張貼含有「abitchdramaqueen」之貼文,影射告訴人是「bitch(婊子)」(附表編號7),被告不但未加以告誡、制止(附表編號8),反而於102年3月17日下午3時5分、102年3月18日18時59分,張貼上開含有「臭BIAOZI」、「BIAOZI」的貼文指射告訴人(附表編號9、10),接著於網友Xiao-xiaoSung貼文詢問告訴人名字怎麼變成「BIAOZI」時(附表編號
11、13),被告隨即貼文表示「BIAOZI就是包子啊大陸拼音或者也可以是海灘女孩的意思」(附表編號15)、「海灘女孩Beachgirl...嗯哼」(附表編號19)。復於網友EmilyChao貼文「BIAOZI」是婊子嗎?並張貼包子之拼音為「BaoTz」詢問時(見附表編號31、34),被告亦貼文回應:「大陸拼音包子啦」、「要有ABC腔BIAOZI」、「Beachgirl海灘女孩啦」(附表編號35、36、39)。通觀被告上開貼文回應串內容可知,被告對於「BIAOZI」一詞,從未說明係指苦命、可憐的,反而一再貼文表示「BIAOZI」可以解讀為發音近似於「Bitch」的「Beach」girl,並附上google翻譯連結,一再強調要點該連結聽發音(附表編號23、33),引導瀏覽上開網頁者從被告貼文語句之脈絡中,獲悉其使用「BIAOZI」一詞所欲表達之真意實為「婊子」,在在彰顯被告確實有以「臭BIAOZI」、「BIAOZI」等語影射意指告訴人係「臭婊子」、「婊子」之方式,公然侮辱告訴人,至為明確。被告上開所辯沒有蓄意侮辱告訴人云云,不足採信。
(三)按言論自由為一種「表達的自由」,而非「所表達內容的自由」,表達本身固應予以最大之保障,任何見聞及想法都能表達出來,但所表達的內容,仍應受現時法律之規範,表達人應自行負法律上之責任,因此「言論自由」概念下之「評論意見」是否是「適當」,仍應加以規制。而個人之評論意見,雖隨各人之價值觀而有不同看法,無一定之判斷標準,然仍應遵循法律及就事論事之原則,以所認為之事實為依據,加以論證是非,可為正面評價,亦可為負面評價,依各人的自由意志選擇,做道德上的非難或讚揚,但並非隨意依個人喜好,任意混入個人感情,表示純主觀的厭惡喜好,若係以不堪、不雅之詞語而為情緒性之謾罵,則得認為其已喪失評論之適當性,亦不具阻卻違法之要件。是以,在社會日常生活中,固應對於他人不友善之作為或言論存有一定程度之容忍,惟仍不能強令他人忍受逾越合理範圍之侵害言論。再按「侮辱」係以使人難堪為目的,直接以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貶損其評價之程度而言。查被告接續張貼含有「臭BIAOZI」、「BIAOZI」等內容之網路貼文,影射意指告訴人係「臭婊子」、「婊子」等情,業經本院認定如前述,被告使用上開文字對告訴人單純謾罵,衡之社會一般通常觀念,該等文字實屬對行為不檢人格者所使用之抽象貶抑性用語,已有輕蔑、鄙視及使告訴人難堪之意涵,可使見聞被告上開貼文之不特定或特定之上網瀏覽者對告訴人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造成相當之貶抑,且已逾合理容忍之範圍,應屬公然侮辱之言詞,彰彰明甚。
二、綜上所述,被告辯解均係事後卸責之詞,殊無可採。本案事證明確,被告上開犯行,洵堪認定。
三、論罪科刑:
(一)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被告先後張貼前開文字辱罵告訴人之行為,係於密切接近之時間、地點實施,侵害同一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為接續犯,應論以包括一罪。
(二)爰審酌被告因網路團購費用明細及退款等事宜,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共識而發生爭執,即恣意在上開網路社團內張貼足以貶抑告訴人名譽之前開文字,在現今網際網路資訊流通迅速,所及範圍無遠弗屆之情況下,對於告訴人名譽造成之影響難以彌補,且於犯後未能坦認過錯,始終拒絕與告訴人洽談和解,惟念及被告係一時失慮,未能謹言慎行之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情節、所生損害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叁、不另為無罪諭知部分:
一、公訴意旨另略以:被告於102年3月18日,在該「隨心所欲分享版」上發表:「會將金額退還給她並不代表讓步,是顧及到她會如此激烈且急著要將NTD1100拿回去,或許是家中有人生病需要用到這筆錢,不無可能!人要有憐憫他人的心」等訕笑譏諷用語,公然侮辱告訴人潘郁蓁,足以貶低告訴人之名譽,因認被告此部分所為,亦涉犯公然侮辱罪嫌云云。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及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於102年3月18日,固確有在上開「隨心所欲分享版」上張貼發表:「會將金額退還給她並不代表讓步,是顧及到她會如此激烈且急著要將NTD1100拿回去,或許是家中有人生病需要用到這筆錢,不無可能!人要有憐憫他人的心」等內容之貼文,此有告訴人提出之網頁貼文列印資料附卷可稽(見警卷第22頁)。惟按公然侮辱罪所指之「侮辱」,應係指以言語、行為、或其他非法方法,客觀上有損害他人人格之行為者而言(最高法院70年度台上字第5241號判決要旨參照)。被告此部分貼文提及「或許是家中有人生病需要用到這筆錢」、「人要有憐憫他人的心」等語,或屬譏諷用語而使告訴人不悅,然依一般社會通念,應不足以貶損告訴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之評價,尚難以刑法公然侮辱罪相繩。而此部分既經檢察官於起訴書犯罪事實欄內敘及,應認此部分業經起訴,惟經本院審理後,既認此部分不成立犯罪,而此部分如成立犯罪,與上開論罪科刑部分,係具有包括一罪之接續犯關係,爰就此部分不另為無罪之諭知,附此敘明。
肆、適用之法律:
一、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
二、刑法第309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
三、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本案經檢察官蔣得龍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3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丁智慧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丁文宏中華民國104年11月23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時間│臉書帳號名│貼文內容│││(102年)│稱(暱稱)││├──┼────┼─────┼────────────────┤│1│3月16日│Angelus│聽了很多故事因為下了單後交了錢後│││14:18│Chang│悔買東西而要錢反目?沒人逼你也沒││││(粉圓哥)│人會欠你!拜託替自己行為付責!我媽│││(警卷第││常說沒那種屁股學人開什麼跑車。拿│││28頁)││不定主意或心裡總決得"他"不知這筆│││││賺了多少心態的人少買!我用熱情去│││││幫忙反而看到有人在玩!這次是一位│││││!下次10位?你的衣服我替你買下!你│││││的1100扣15bankfee我會叫 咪咪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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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她在社團內的發文與│││││留言咪咪並不會刪除將會留下當證│││││據所有該給的退款金額和她該收到│││││的"官司資料"咪咪也都會於下週提│││││供給她一切按照合理程序走該給她│││││的一定會給請大家放心感謝大家的│││││打氣與鼓勵謝謝│├──┼────┼─────┼────────────────┤│9│3月17日│Tsuiping│剛剛發生了一件大事咪心大悅決定│││15:05│Michelle│放過這臭BIAOZI晚上就將她的款項││││Chan│退回這件事就先告一個段落囉感謝│││(他4985││大家……│││號卷第27│││││頁)│││├──┼────┼─────┼────────────────┤│10│3月18日│Tsuiping│咪咪公告:3/18已經NTD1100-15=│││18:59(因│Michelle│NTD1085金額匯到AlinaJackson潘│││告訴人提│Chan│郁蓁指定互名呂雅琳帳號內(附上收│││出之網頁││據證明-因上週末咪咪已將那BIAOZI│││列印資料││帳號封鎖起來實在是不想再被搔擾│││未顯示時││但我保證那BIAOZI應該會用假帳號│││分,故18││來社團看所以就把收據PO在這邊囉)│││:59係以││會將金額退還給她並不代表讓步是│││被告提出││顧及到她會如此激烈且急著要將NTD1│││之網頁列││100拿回去或許是家中有人生病需要│││印資料為││用到這筆錢<---不無可能!人要有憐│││認定)││憫他人的心...所以今天冒著雨出門│││││把錢退給她了〈AngelusChang〉I│││(他4985││didwhatyoutoldmetodo,now│││號卷第28││givemethatMCGEEjersey,haha│││頁、他59││ha...You'rethebest!……│││34號卷第│││││15頁)│││├──┼────┼─────┼────────────────┤│11│3月18日│Xiao-xiao│我想問一下那個BIAOZI是誰啊???│││18:36│Sung│││││││││(他4985│││││號卷第29│││││頁)│││├──┼────┼─────┼────────────────┤│12│3月18日│TzuJyun│就是前幾天狂鬧要人家給他錢的BIAO│││18:37│Chung│ZI││││││││(他4985│││││號卷第29│││││頁)│││├──┼────┼─────┼────────────────┤│13│3月18日│Xiao-xiao│啊她不是呂或潘或j小姐嗎??怎又變│││18:45│Sung│成BIAOZI她到底有多少個名字啊││││││││(他4985│││││號卷第29│││││頁)│││├──┼────┼─────┼────────────────┤│14│3月18日│TzuJyun│哈哈BIAOZI不是名字是一個形容詞│││18:47│Chung│〈TsuiPingMichelleChan〉應│││││該沒錯吧│││(他4985│││││號卷第29│││││頁)│││├──┼────┼─────┼────────────────┤│15│3月18日│Tsuiping│〈Xiao-xiaoSung〉BIAOZI就是包│││18:52│Michelle│子啊大陸拼音或者也可以是海灘女││││Chan│孩的意思〈TzuJyunChung〉哈哈哈│││(他4985││哈哈哈哈哈哈│││號卷第29│││││頁)│││├──┼────┼─────┼────────────────┤│16│3月18日│ 藍云妮 │名詞│││18:52││││││││││(他4985│││││號卷第29│││││頁)│││├──┼────┼─────┼────────────────┤│17│3月18日│Tsuiping│〈藍云妮〉Youknow,Iknow...│││18:52│Michelle│││││Chan││││(他4985│││││號卷第29│││││頁)│││├──┼────┼─────┼────────────────┤│18│3月18日│TzuJyun│對對對包子(捲舌)臭BIAOZI(│││18:53│Chung│包子)││││││││(他4985│││││號卷第29│││││頁)│││├──┼────┼─────┼────────────────┤│19│3月18日│Tsuiping│海灘女孩Beachgirl...嗯哼...│││18:53│Michelle│││││Chan││││(他4985│││││號卷第29│││││頁)│││├──┼────┼─────┼────────────────┤│20│3月18日│ 黃雅卉 │懂了深奧│││18:54││││││││││(他4985│││││號卷第29│││││頁)│││├──┼────┼─────┼────────────────┤│21│3月18日│Pauline│在這社團真的可以學好多!│││19:00│Yih│││││││││(他4985│││││號卷第30│││││頁)│││├──┼────┼─────┼────────────────┤│22│3月18日│TzuJyun│〈PaulinYih〉不過有些還是不要│││19:01│Chung│亂學啦lol││││││││(他4985│││││號卷第30│││││頁)│││├──┼────┼─────┼────────────────┤│23│3月18日│Tsuiping│哈哈哈GOOGLE發音哈哈〈TzuJyun│││19:04│Michelle│Chung〉〈TvesLi〉〈藍云妮〉一定││││Chan│要按發音喔我肚子好痛喔〈林慧〉│││(他4985││http://translate.google.com.tw/│││號卷第30││……(以下略)│├──┼────┼─────┼────────────────┤│24│3月18日│IvesLi│〈TsuiPingMichelleChan〉哈哈│││19:05││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慘我了│││││親親你是想讓我整個酒噴出來嗎XD│││(他4985││DDDDDDDDDD(喂)│││號卷第30│││││頁)│││├──┼────┼─────┼────────────────┤│25│3月18日│Pauline│當然!│││19:05│Yih│在這兒資訊超快超新,好多新名詞我│││││都偷學來向孩子炫耀,他們還超崇拜│││(他4985││我的!│││號卷第31│││││頁)│││├──┼────┼─────┼────────────────┤│26│3月18日│TzuJyun│哈哈哈哈哈廣東腔太好笑了!!!哈哈│││19:06│Chung│哈哈哈││││││││(他4985│││││號卷第31│││││頁)│││├──┼────┼─────┼────────────────┤│27│3月18日│TsuiPing│〈PaulinYih〉姐姐這個不要教給│││19:06│Michelle│小朋友喔>_<哈哈││││Chan││││(他4985│││││號卷第31│││││頁)│││├──┼────┼─────┼────────────────┤│28│3月18日│TsuiPing│〈IvesLi〉用不同國家語言還有不│││19:07│Michelle│同發音我跟TzuJyunChung玩得好││││Chan│開心笑到肚子超痛的哈哈哈哈哈哈│││(他4985│││││號卷第31│││││頁)│││├──┼────┼─────┼────────────────┤│29│3月18日│TzuJyun│你們多按幾次發音!!!哇哈哈哈哈│││19:08│Chung│││││││││(他4985│││││號卷第31│││││頁)│││├──┼────┼─────┼────────────────┤│30│3月18日│Xiao-xiao│大家都好有趣哦因為一個BIAOZI│││19:18│Sung│都可以玩瘋了哈哈哈原來這是海│││││灘女孩的意思哦呵呵呵│││(他4985│││││號卷第33│││││頁)│││├──┼────┼─────┼────────────────┤│31│3月18日│EmilyChao│請問…BiaoZi是婊子嗎?│││20:59││││││││││(他4985│││││號卷第35│││││頁)│││├──┼────┼─────┼────────────────┤│32│3月18日│林慧│是包子....│││21:00││││││││││(他4985│││││號卷第35│││││頁)│││├──┼────┼─────┼────────────────┤│33│3月18日│TsuiPing│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EmilyChao│││21:02│Michelle│〉姐姐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聽這││││Chan│個要按發音鍵喔│││(他4985││http://translate.google.com.tw/│││號卷第35││……(以下略)│││頁)│││├──┼────┼─────┼────────────────┤│34│3月18日│EmilyChao│BaoTz包子│││21:02││││││││││(他4985│││││號卷第35│││││頁)│││├──┼────┼─────┼────────────────┤│35│3月18日│TsuiPing│〈EmilyChao〉大陸拼音包子啦│││21:02│Michelle│││││Chan││││(他4985│││││號卷第35│││││頁)│││├──┼────┼─────┼────────────────┤│36│3月18日│TsuiPing│要有ABC腔BIAOZI│││21:02│Michelle│││││Chan││││(他4985│││││號卷第35│││││頁)│││├──┼────┼─────┼────────────────┤│37│3月18日│EmilyChao│比較像婊子│││21:02││││││││││(他4985│││││號卷第36│││││頁)│││├──┼────┼─────┼────────────────┤│38│3月18日│EmilyChao│豪啦豪啦│││21:02││││││││││(他4985│││││號卷第36│││││頁)│││├──┼────┼─────┼────────────────┤│39│3月18日│TsuiPing│Beachgirl海灘女孩啦│││21:03│Michelle│││││Chan││││(他4985│││││號卷第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