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7年度聲減字第1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7年聲減字第1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1月28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減字第18號聲請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受刑人因妨害風化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執行刑(九十七年度聲減字第一四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示等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有期徒刑,均減刑,詳如附表所載,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因於如附表所列日期犯如附表所示等罪,經判處如附表所列之刑,並定執行刑為有期徒刑六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三百元折算一日,緩刑三年確定,嗣經本院裁定撤銷緩刑之宣告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以其犯罪時間,均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以前,所犯如附表所示等罪,悉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經核聲請人之聲請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二項但書、第八條第一項、第十條第二項,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修正前)、第五十一條第五款(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二條(修正前),裁定如
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鄭雅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書記官鄭翔元附表:
┌───────┬─────────────┬─────────────┬─────────────┐│編號│1.│2.││├───────┼─────────────┼─────────────┼─────────────┤│罪名│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連續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觸摸胸部罪│褻之行為罪││├───────┼─────────────┼─────────────┼─────────────┤│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300元折算1日│銀元300元折算1日││├───────┼─────────────┼─────────────┼─────────────┤│所犯法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刑法第234條第1項││├───────┼─────────────┼─────────────┼─────────────┤│犯罪日期│95年4月下旬某日│95年4月中旬某日、同年月下│││││旬某日、同年5月5日││├───┬───┼─────────────┼─────────────┼─────────────┤│偵查│機關│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年度├───┼─────────────┼─────────────┼─────────────┤│案號│案號│95年度偵字第3874號│95年度偵字第3874號││├───┼───┼─────────────┼─────────────┼─────────────┤│最後│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事實審├───┼─────────────┼─────────────┼─────────────┤││案號│95年度嘉簡字第1124號│95年度嘉簡字第1124號│││├───┼─────────────┼─────────────┼─────────────┤││判決│95年8月15日│95年8月15日││├───┼───┼─────────────┼─────────────┼─────────────┤│確定│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案號│95年度嘉簡字第1124號│95年度嘉簡字第1124號│││├───┼─────────────┼─────────────┼─────────────┤││確定│95年9月4日│95年9月4日││├───┴───┼─────────────┼─────────────┼─────────────┤│合於中華民國九│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減刑刑期褫奪公│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有期徒刑1月又15日,如易科│││權期間或罰金額│以銀元300元即新臺幣900元折│罰金,以銀元300元即新臺幣││││折算1日│900元折算1日││├───────┼─────────────┼─────────────┼─────────────┤│附註││││└───────┴─────────────┴─────────────┴─────────────┘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