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侵上更(一)字第7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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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2年侵上更(一)字第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9月09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侵上更(一)字第7號上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甲0000000選任辯護人廖芳萱律師
廖宸 和律師 張香堯 律師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妨害性自主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度侵訴字第17號,中華民國101年5月31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9月9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林瑞斌
法官黃斯偉法官江振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雅淩中華民國10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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