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718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71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6月12日
裁判案由:稅捐稽徵法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七一八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五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續行審理,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二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程欣怡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