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審除字第12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2月22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7年度審除字第122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7年2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股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566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566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96年12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7年2月22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柯彩燕以上正本係照原本正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7年2月22日
書記官許珍滋┌──────────────────────────────────────────────────┐│附表:97年度審除字第122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00│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82ND0000000-0││1│1000│││1│││││││├─┼───────────────┼──────────────┼────┼───┼────┼───┤│00│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00000-0││1│1000│││2│││││││├─┼───────────────┼──────────────┼────┼───┼────┼───┤│00│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91NX0000000-0││1│52│││3│││││││├─┼───────────────┼──────────────┼────┼───┼────┼───┤│00│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92NX0000000-0││1│123│││4│││││││├─┼───────────────┼──────────────┼────┼───┼────┼───┤│00│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93NX0000000-0││1│130│││5│││││││├─┼───────────────┼──────────────┼────┼───┼────┼───┤│00│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83ND0000000-0││1│1000│││6│││││││├─┼───────────────┼──────────────┼────┼───┼────┼───┤│00│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86ND0000000-0││1│1000│││7│││││││├─┼───────────────┼──────────────┼────┼───┼────┼───┤│00│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89NX0000000-0││1│65│││8│││││││├─┼───────────────┼──────────────┼────┼───┼────┼───┤│00│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90NX0000000-0││1│227│││9│││││││├─┼───────────────┼──────────────┼────┼───┼────┼───┤│01│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91NX0000000-0││1│160│││0│││││││├─┼───────────────┼──────────────┼────┼───┼────┼───┤│01│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92NX0000000-0││1│147│││1│││││││├─┼───────────────┼──────────────┼────┼───┼────┼───┤│01│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93NX0000000-0││1│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