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72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5月16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七二О號
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本院刑事第五法庭開庭審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六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六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72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5月16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七二О號
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本院刑事第五法庭開庭審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六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