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度自字第31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自字第31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3月19日

裁判案由:背信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自字第三一一號
自訴人 孫坤斌 自訴代理人 丁振發 律師被告 鄭江國
劉鳳英 右列被告等因背信等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十九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陳德民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楊秋鈴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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