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簡易庭105年度南小字第690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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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判決 105年度南小字第690號
原   告 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呂芳銘
訴訟代理人  林岱怡
被   告  林鴻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電信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8月18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官葉淑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8月18日
書記官陳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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