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附民字第31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1月2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313號原告 陳柔依 (年籍詳卷)被告 陳廷瑋 (年籍詳卷)訴訟代理人 葉柔汶 (年籍詳卷)上列被告因損害賠償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9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林書慧
法官丁亦慧法官何一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9日
書記官沈佳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