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1年催字第2126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7月23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催告九十一年度催字第二一二六號
聲請人甲○○右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三、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張良華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B書記官陳淑娥附記:
一、請聲請人收受送達後先行核對,確認無誤後,速將本公示催告全文刊登新聞紙一日(附記部分不必刊登),並務必校對後,將該新聞紙全版送本院(請勿剪開)。
二、公告(即刊登新聞紙)滿六個月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即登報之日起算六個月至九個月之間),自行持本公示催告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逾期即不得聲請。
~F0~T40┌──────────────────────────────────────────────────────┐│支票附表:九十一年度催字第二一二六號│├─┬─────────┬─────────┬───────────┬────────┬────────┬──┤│編│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號││││(新台幣)│││├─┼─────────┼─────────┼───────────┼────────┼────────┼──┤│1│ 王小萍 │合作金庫銀行北興分│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陸萬零 伍佰 元│WY00一三四八│││││行│││0││├─┼─────────┼─────────┼───────────┼────────┼────────┼──┤│2│王小萍│合作金庫銀行北興分│九十一年八月五日│ 伍萬 玖仟柒佰 伍拾 │WY00一三四八│││││行││元│一││├─┼─────────┼─────────┼───────────┼────────┼────────┼──┤│3│王小萍│合作金庫銀行北興分│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伍萬玖仟元│WY00一三四八│││││行│││二││├─┼─────────┼─────────┼───────────┼────────┼────────┼──┤│4│王小萍│合作金庫銀行北興分│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伍萬捌仟貳佰伍拾│WY00一三四八│││││行││元│三││├─┼─────────┼─────────┼───────────┼────────┼────────┼──┤│5│王小萍│合作金庫銀行北興分│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伍萬柒仟伍佰元│WY00一三四八│││││行│││四││├─┼─────────┼─────────┼───────────┼────────┼────────┼──┤│6│王小萍│合作金庫銀行北興分│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伍萬陸仟 柒佰伍拾│WY00一三四八│││││行││元│五││├─┼─────────┼─────────┼───────────┼────────┼────────┼──┤│7│王小萍│合作金庫銀行北興分│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五日│伍萬陸仟元│WY00一三四八│││││行│││六││├─┼─────────┼─────────┼───────────┼────────┼────────┼──┤│8│王小萍│合作金庫銀行北興分│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伍萬伍仟貳佰伍拾│WY00一三四八│││││行││元│七││├─┼─────────┼─────────┼───────────┼────────┼────────┼──┤│9│王小萍│合作金庫銀行北興分│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伍萬肆仟 伍佰元│WY00一三四八│││││行│││八││├─┼─────────┼─────────┼───────────┼────────┼────────┼──┤│0│王小萍│合作金庫銀行北興分│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伍萬叁仟柒佰伍拾│WY00一三四八│││1││行││元│九││├─┼─────────┼─────────┼───────────┼────────┼────────┼──┤│1│王小萍│合作金庫銀行北興分│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伍萬叁仟元│WY00一三四九│││1││行│││0││├─┼─────────┼─────────┼───────────┼────────┼────────┼──┤│2│王小萍│合作金庫銀行北興分│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伍萬貳仟貳佰伍拾│WY00一三四九│││1││行││元│一││├─┼─────────┼─────────┼───────────┼────────┼────────┼──┤│3│王小萍│合作金庫銀行北興分│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伍萬壹仟伍佰元│WY00一三四九│││1││行│││二││├─┼─────────┼─────────┼───────────┼────────┼────────┼──┤│4│王小萍│合作金庫銀行北興分│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伍萬零柒佰伍拾元│WY00一三四九│││1││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