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審簡字第857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審簡字第85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0月23日

裁判案由:毀損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2年度審簡字第857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周業利上列被告因毀損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度調偵字第1380號),被告於本院審理時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文周業利毀損KLC-1267號營業曳引車之駕駛座車門,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除更正補充如下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如附件)之記載。
二、⑴證據部分補充:被告周業利於本院審理時之任意性自白、本院勘驗畫面列印、車輛詳細資料報表、110年11月2日估價單。⑵事實更正:KLC-1267號營業曳引車之所有人係壹賢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並非係 魏伯 諭,故 魏伯諭 係告訴代表人並非告訴人。⑶審酌被告於本件之犯罪手段、其毀損他人財物之程度、其之犯罪對告訴人壹賢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所生損害、其有意願賠償告訴人,惟告訴人稱「還有另外2個人毀損我的車,如果另外2個人沒有辦法賠償我的話,我沒有辦法撤回告訴」等語(然檢察官並未起訴所稱之另2人),而無法達成和解、被告於警、偵訊均矢口否認犯行,然於本院審理時終能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至本件犯罪工具即圓鍬1支,並未扣案,難以特定,不予宣告沒收及追徵價額。
三、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54條、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張建偉到庭執行職務中華民國112年10月23日
刑事審查庭法官曾雨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林思妤中華民國112年10月23日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1年度調偵字第1380號被告周業利男62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市○○區○○路0段000巷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毀棄損壞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周業利於民國000年00月00日下午5時許,在桃園市○○區○○路000號前,因行車糾紛與 高遠 正發生爭執(周業利、 高遠正 涉犯傷害部分另為不起訴處分),周業利竟基於毀損他人器物之犯意,持圓鍬敲打高遠正所駕駛、魏伯諭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0號營業曳引車之車門,致車輛駕駛座車門板金凹損而損壞,足生損害於魏伯諭。
二、案經魏伯諭訴由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溪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編號證據名稱證據關連性卷證出處1被告周業利於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1.被告與同案被告高遠正因行車糾紛發生衝突之事實。2.被告辯稱:當時是另外一個年輕人拿圓鍬敲打車門,不是我敲的云云。偵卷11至13、313至315頁、調偵卷179、180頁2同案被告高遠正於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衝突發生時,被告持圓鍬敲打車門之事實。偵卷57至60、313至315頁、調偵卷185、186頁3同案被告 金于翔 於警詢之供述衝突發生時被告手持圓鍬之事實。偵卷27至29頁4告訴人魏伯諭於警詢及偵查中之指訴告訴人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0號營業曳引車之車門鈑金凹損之事實。偵卷87、313至315頁5行車紀錄器翻拍照片25張衝突發生時,被告持圓鍬敲打車門之事實。偵卷106至118頁6車損照片2張告訴人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0號營業曳引車之車門鈑金凹損之事實。偵卷118頁
二、論罪:㈠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54條毀損他人器物罪嫌。
㈡被告所持之圓鍬1支(偵卷110頁照片所示),係供被告犯罪
所用之物,請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宣告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此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
檢察官董諭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11年10月11日
書記官鄭雯文所犯法條中華民國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