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8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2月27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八七八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官梁宏哲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周百川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8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2月27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八七八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官梁宏哲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周百川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