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0年度除字第855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0年除字第85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3月1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年度除字第八五五號
聲請人美商紐約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乙○○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八十九年度催字第四三五七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九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十六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許純芳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十六日
法院書記官劉碧輝~F0~T48┌──────────────────────────────────────────────────────┐│附表:│├─┬─────────┬─────────┬───────────┬────────┬────────┬──┤│編│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號││││(新台幣)│││├─┼─────────┼─────────┼───────────┼────────┼────────┼──┤│1│美商紐約人壽保險股世華銀行敦北分行│八十九年五月四日│肆仟元│0000000││││份有限公司台灣││││││├─┼─────────┼─────────┼───────────┼────────┼────────┼──┤│2│美商紐約人壽保險股│世華銀行敦北分行│八十九年五月四日│肆萬叁仟元│0000000││││份有限公司台灣││││││├─┼─────────┼─────────┼───────────┼────────┼────────┼──┤│3│美商紐約人壽保險股│世華銀行敦北分行│八十九年五月四日│捌仟零叁拾玖元│0000000││││份有限公司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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