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交附民字第69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交附民字第69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1月30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0年度交附民字第698號原告 林蘇金玉
林秀玉 共同代理人 林孝承 被告 鄭朝文 被告 朱建宏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1月30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連育群
法官張瓊華法官陳苑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阮旭家中華民國10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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