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89年附民上字第12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6月07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八十九年度附民上字第一二八號
上訴人即原告丙○○○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被上訴人即被告甲○○右被告因民國八十九年度上易字第八二二號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易字第三二四一號,起訴案號: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度偵字第一七五五二號),經原告於原審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為原審判決駁回(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附民字第二一號),原告提起上訴。經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七日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官古金男
法官劉榮服法官林輝煌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恒宏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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