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簡上字第9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簡上字第9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6月24日

裁判案由:背信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簡上字第90號上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明貴上列被告因背信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4年6月24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楊文廣
法官郭德進法官許芳瑜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勝彥中華民國10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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