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9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訴字第986號原告 黃振壬 訴訟代理人 蘇毓霖 律師被告 黃玉樵 訴訟代理人 洪大明 律師
江慧敏 律師被告 黃振發
黃振立 被告兼共同訴訟代理人 黃玉妹 被告 謝黃桂蘭 被告 黃嬌娥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8年7月22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林宗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7月24日
書記官嚴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