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山簡易庭100年度旗簡字第97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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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旗簡字第97號
法定代理人  管國霖
訴訟代理人  陳永祺
訴訟代理人  王晟瑋
被   告  蘇鏡霖
被   告  蘇王秀珠
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另擇期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1月30日
旗山簡易庭法官吳文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12月1日
書記官蕭主恩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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