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210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7月20日
裁判案由:賭博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二一О九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被告乙○○右列被告因賭博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胡堅勤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文美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210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7月20日
裁判案由:賭博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二一О九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被告乙○○右列被告因賭博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胡堅勤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文美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