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竹北小字第260號
原 告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建明
訴訟代理人 陳振盛
被 告 林程蔚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9年6月22日
竹北簡易庭法官林麗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9年6月22日
書記官郭春慧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竹北小字第260號
原 告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建明
訴訟代理人 陳振盛
被 告 林程蔚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9年6月22日
竹北簡易庭法官林麗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9年6月22日
書記官郭春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