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29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29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01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298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訴訟代理人 施凱騰
官小琪 梁懷德陳靜儀被告羅榮禾即羅鴻國被告 羅鳳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2年7月18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中華民國102年7月1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清怡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2年7月2日
書記官沈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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