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
105年度中簡字第2869號
原 告 黃進漢
被 告 葉耀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7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高士傑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7日
書記官楊金池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
105年度中簡字第2869號
原 告 黃進漢
被 告 葉耀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7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高士傑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7日
書記官楊金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