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1年重上字第8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1月13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1年度重上字第84號上訴人人道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關寶琴 訴訟代理人 吳任偉 律師複代理人 李春輝 律師訴訟代理人 陳宜鴻 律師訴訟代理人 李永然 律師被上訴人 童寶環 訴訟代理人 劉家榮 律師訴訟代理人 吳國源 律師訴訟代理人 蘇俊誠 律師追加被告火星人交易平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程麗英 上列當事人間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3年1月13日
民事第五庭
法官郭慧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1月13日
書記官林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