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1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4月12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易字第148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號另案於台中監獄南投分監執行中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4月12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劉邦遠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4月13日
書記官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1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4月12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易字第148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號另案於台中監獄南投分監執行中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4月12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劉邦遠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4月13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