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103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0月27日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1030號原告丙○○訴訟代理人 巫坤陽 律師被告森台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鄭世脩 律師複代理人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8年10月27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林春鈴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10月27日
書記官潘惠敏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103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0月27日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1030號原告丙○○訴訟代理人 巫坤陽 律師被告森台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鄭世脩 律師複代理人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8年10月27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林春鈴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10月27日
書記官潘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