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4年度附民字第2501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4年度附民字第2501號原告 温幼如 被告 孫燕谷 上列被告因民國114年度訴字第1900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4年11月28日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蕭雅毓法官黃鏡芳法官陳威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書記官黃瓊蘭中華民國1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