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簡上字第252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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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簡上字第25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07日

裁判案由:分配表異議之訴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簡上字第252號
上訴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洪三雄 訴訟代理人 謝鵬翔 被上訴人大眾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左楠分公司法定代理人 蘇明政 訴訟代理人 王昌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0年11月7日
民事第一庭受命法官張凱鑫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11月7日
書記官莊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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