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簡易庭(含玉里)111年度花簡字第159號民事裁定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花簡字第159號

原告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自明

訴訟代理人 徐秉勳

被告 王瑞璐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1年7月20日下午2時10分行言詞辯論,被告以遠距視訊方式進行(會議ID:000-000-000)。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26  日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花蓮簡易庭

法官楊碧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26  日

書記官吳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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