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司拍字第11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4月24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拍字第119號聲請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增昌 代理人 王伯豪 相對人 謝孟鋼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上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1項、第881之17條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債務人 黃晉晏 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民國95年8月21日。
(二)擔保債權總金額:最高限額新臺幣(下同)2,300,000元。
(三)抵押權存續期間:自95年8月14日至145年8月13日止。
(四)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五)利息(率):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六)遲延利息(率):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七)違約金: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八)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黃晉晏。嗣全部抵押物於98年12月9日因贈與移轉登記與相對人謝孟鋼。而債務人黃晉晏於①95年8月28日、②96年1月9日、③97年1月7日向聲請人借款①1,700,000元、②200,000元、③350,000元,約定有利息及違約金,清償日期為①115年8月28日、②101年1月9日、③102年5月25日,如未按月本息,即喪失期限利益。詎債務人自①101年2月28日、②100年12月25日、③101年2月25日起即未繳納本息,應視同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1,763,639元及利息、違約金等,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借據3件、借款展延清償期約定書、貸放明細歸戶查詢等影本為證。本件相對人雖為抵押物之受讓人,惟依民法第867條之規定,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中華民國101年4月2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何淑媛附表:
┌─┬───────────────────────┬─┬─────┬───────┬────┐│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重測前││├───┬────┬───┬───┬──────┤├─────┤│││號│市○區○段│小段│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地號│├─┼───┼────┼───┼───┼──────┼─┼─────┼───────┼────┤│1│臺中│太平│ 樹孝 ││1690│建│670.72│100000分之774│三汴段│││││││││││000-0000│├─┼───┼────┼───┼───┼──────┼─┼─────┼───────┼────┤│2│臺中│太平│樹孝││1694│建│72.64│100000分之774│三汴段│││││││││││000-0000│├─┼───┼────┼───┼───┼──────┼─┼─────┼───────┼────┤│3│臺中│太平│樹孝││1701│建│1043.71│100000分之774│三汴段│││││││││││000-0000│└─┴───┴────┴───┴───┴──────┴─┴─────┴───────┴────┘┌─┬──┬───────┬────────┬─────────────┬────┐│編││││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基地坐落│建築式樣主要材├───────┬─────┤│││建號│--------------││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門牌號碼│料及房屋層數││要建築材料│││號││││合計│及用途│範圍│├─┼──┼───────┼────────┼───────┼─────┼────┤│1│2697│臺中市太平區樹│主要用途:集合住│四層:85.67│陽台:8.39│全部││││孝段1690、1694│宅│││││││、1701地號│主要建材:鋼筋混││││││├───────┤凝土造│││││││臺中市太平區樹│層數:12層│││││││孝路115巷6號之││││││││5四樓│││││├─┴──┴───────┴────────┴───────┴─────┴────┤│重測前:三汴段00000-000建號││共有部分:樹孝段2795建號、面積2876.7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67│├─┬──┬───────┬────────┬───────┬─────┬────┤│2│2684│臺中市太平區樹│主要用途:守衛室│地下層:30.96││30分之1││││孝段1690、1694│主要建材:鋼筋混│││││││、1701地號│凝土造││││││├───────┤層數:12層│││││││臺中市太平區樹││││││││孝路115巷10號││││││││地下室│││││├─┴──┴───────┴────────┴───────┴─────┴────┤│重測前:三汴段00000-000建號││共有部分:樹孝段2795建號、面積2876.7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1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