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62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1月06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六二一號
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六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法官楊萬益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呂坤宗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六日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62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1月06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六二一號
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六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法官楊萬益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呂坤宗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