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1年度重家上字第20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1年重家上字第20號民事裁定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5月17日裁判案由:分割遺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11年度重家上字第20號上訴人 孔凱鈞 孔映媛 居屏東縣○○鎮○○○街00號共同訴訟代理人 陳建宏 律師被上訴人 孔聖平 訴訟代理人 陳靖昇 律師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華民國112年5月17日法官謝雨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2年5月17日書記官王佳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