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108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108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1月07日

裁判案由:確認最高限額抵押權不存在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一○八三號
原告甲○○訴訟代理人 沈鈺銘 律師被告台中縣大里市農會法定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乙○○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最高限額抵押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十六日下午四時,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行言詞辯論。原告請協同證人 林明照 到庭;如證人須本院通知書,原告請事先陳報林明照之住址。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七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李悌愷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七日~B法院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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