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1658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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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除字第165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0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除字第1658號聲請人 曹美津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120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10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4年10月30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歐陽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4年10月30日
書記官徐筱涵┌──────────────────────────────┐│附表:104年度除字第1658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中國航運運輸股份有限公司│085-NX-0000000-0│1│250│├──┼────────────┼────────┼──┼──┤│0002│中國航運運輸股份有限公司│085-NX-0000000-0│1│6│├──┼────────────┼────────┼──┼──┤│0003│中國航運運輸股份有限公司│086-NX-0000000-0│1│350│├──┼────────────┼────────┼──┼──┤│0004│中國航運運輸股份有限公司│088-NX-0000000-0│1│81│├──┼────────────┼────────┼──┼──┤│0005│中國航運運輸股份有限公司│089-NX-0000000-0│1│209│├──┼────────────┼────────┼──┼──┤│0006│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