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拍字第25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司拍字第25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15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拍字第252號聲請人 梁賜福 住臺中市○○區○路○○街000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送達代收人 李嘉贏 住臺中市○○區○○○道○段○○○號5樓
之5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王澄圭 裁定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聲請費新臺幣2,000元。
㈡相對人王澄圭之全體繼承人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是否限定或拋棄繼承之查詢資料。
中華民國102年7月1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徐含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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