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3年度聲字第690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3年聲字第69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27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聲字第690號聲請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蕭士霖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3年度執字第307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蕭士霖犯附表所示之罪,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蕭士霖因犯詐欺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本件受刑人前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先後經法院判決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確定在案,有各該刑事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就受刑人所犯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於法尚無不合,並審酌受刑人就所處各罪罪質相似,然行為手段、情節仍有異等節,爰就所處有期徒刑部分定其應執行之刑,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3年8月27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方宣恩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中華民國113年8月27日
書記官廖婉君附表(以下宣告刑僅敘及有期徒刑部分):
編號123罪名詐欺詐欺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一日。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一日。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一日。犯罪日期112年04月10日112年03月19日112年05月20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6062號臺中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6382號新竹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9031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嘉義地院臺中地院新竹地院案號112年度嘉簡字第609號112年度中簡字第2748號113年度竹簡字第32號判決日期112年06月30日113年01月26日113年04月19日確定判決法院嘉義地院臺中地院新竹地院案號112年度嘉簡字第609號112年度中簡字第2748號113年度竹簡字第32號確定日期112年08月02日113年03月07日113年05月21日備註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聲字第1219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一日。編號456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一日。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一日。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一日。犯罪日期112年03月25日至112年03月27日112年04月28日112年05月14日至112年05月15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9655號等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9655號等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9655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案號113年度簡上字第32號113年度簡上字第32號113年度簡上字第32號判決日期113年07月02日113年07月02日113年07月02日確定判決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案號113年度簡上字第32號113年度簡上字第32號113年度簡上字第32號確定日期113年07月02日113年07月02日113年07月02日備註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以113年度簡上字第32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一日。編號78(以下空白)罪名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一日。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一日。犯罪日期112年04月21日112年05月11日至112年05月15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9655號等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9655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案號113年度簡上字第32號113年度簡上字第32號判決日期113年07月02日113年07月02日確定判決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案號113年度簡上字第32號113年度簡上字第32號確定日期113年07月02日113年07月02日備註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以113年度簡上字第32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一日。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