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9年聲字第91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9年度聲字第911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99年度執聲字第73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貳年。
理由
一、受刑人甲○○因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
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9年5月31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陳紀綱
法官姚勳昌法官林欽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卓佳儀中華民國99年6月1日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10月│├──────┼─────────┼─────────┼─────────┤│犯罪日期│97.12.28│97.12.28│97.12.21│├──────┼─────────┼─────────┼─────────┤│偵查(自訴)│臺中地檢98年度毒偵│臺中地檢98年度毒偵│臺中地檢98年度毒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232號│字第232號│字第944號│├─┬────┼─────────┼─────────┼─────────┤│最│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後├────┼─────────┼─────────┼─────────┤│事│案號│98年度訴字第946號│99年度訴字第946號│98年度訴字第1177號││實││││││審├────┼─────────┼─────────┼─────────┤││判決日期│98.4.9│98.4.9│98.5.11│├─┼────┼─────────┼─────────┼─────────┤││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98年度訴字第946號│98年度訴字第946號│98年度訴字第1177號││判││││││決├────┼─────────┼─────────┼─────────┤││判決確定│98.4.27│98.4.27│98.6.1│││日期││││├─┴────┼─────────┼─────────┼─────────┤│備註│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6629號│第6629號│第7753號│└──────┴─────────┴─────────┴─────────┘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97.12.21│97.12.1│97.11.28│├──────┼─────────┼─────────┼─────────┤│偵查(自訴)│臺中地檢98年度毒偵│臺中地檢97年度毒偵│臺中地檢97年度毒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944號│字第6007號│字第6007號│├─┬────┼─────────┼─────────┼─────────┤│最│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後├────┼─────────┼─────────┼─────────┤│事│案號│98年度訴字第1177號│98年度訴字第823號│98年度訴字第823號││實││││││審├────┼─────────┼─────────┼─────────┤││判決日期│98.5.11│98.5.22│98.5.22│├─┼────┼─────────┼─────────┼─────────┤││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98年度訴字第1177號│98年度訴字第823號│98年度訴字第823號││判││││││決├────┼─────────┼─────────┼─────────┤││判決確定│98.6.1│98.6.16│98.6.16│││日期││││├─┴────┼─────────┼─────────┼─────────┤│備註│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7753號│第8797號│第8797號│└──────┴─────────┴─────────┴─────────┘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1月│有期徒刑15年2月│有期徒刑3年8月││││共25次│共3次│├──────┼─────────┼─────────┼─────────┤│犯罪日期│98.4.8下午為警採尿│97.12.9起至│97.12.9起至│││回溯96小時內之某時│97.12.26│97.12.16│├──────┼─────────┼─────────┼─────────┤│偵查(自訴)│臺中地檢98年度毒偵│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機關年度案號│字第2238號│第9706號│第9706號│├─┬────┼─────────┼─────────┼─────────┤│最│法院│臺中地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訴字第2296號│98年度上訴字第1993│98年度上訴字第1993││實│││號│號││審├────┼─────────┼─────────┼─────────┤││判決日期│98.7.29│99.3.16│99.3.16│├─┼────┼─────────┼─────────┼─────────┤││法院│臺中地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確├────┼─────────┼─────────┼─────────┤│定│案號│98年度訴字第2296號│98年度上訴字第1993│98年度上訴字第1993││判│││號│號││決├────┼─────────┼─────────┼─────────┤││判決確定│98.8.17│99.4.6│99.4.6│││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11425號(編號1至│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4693號(編號8、9│││7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第4693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8月;98年執更字││年6月)執行期滿日│││第4547號)││1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