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3年重訴字第2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5月27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重訴字第二二號
原告乙○○原告丙○○原告戊○○原告丁○○法定代理人己○○被告甲○○被告庚○○被告辛○○右當事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聲請人聲請公示送達,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准對被告辛○○就本件訴訟文書為公示送達。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B1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B2法官~B3法官不得抗告。
~B書記官劉建智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